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车辆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禁止使用报废、改装、拼装、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