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办结营运手续后1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备案。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