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依照国家规定注明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自行作废。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