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取水许可第三十九条有效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取水,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履行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