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