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指导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支持地方总工会、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