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按照国家规定将电子证照信息汇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快捷办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