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有关行业、部门责任和措施,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风险识别和舆情研判,构建协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