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章 农产品产地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质农产品产地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绿色有机种植养殖模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