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质农产品产地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绿色有机种植养殖模式。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