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电梯检验检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电梯,不得使用。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资格。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