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用地内不得建设与医疗卫生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