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林业、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红树林资源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红树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红树林资源保护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