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