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二)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密度、抗药性监测;(三)建立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四)协助同级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