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德法兼治、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