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