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范围内,提供方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订立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