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加强社会救助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