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建立数据工作专家咨询机制,选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等方面的专家,为数据工作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