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自主创新第十九条有效鼓励软件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软件技术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举办或者参加软件产业高端展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推动测试认证国际互认。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