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做好大汶口文化流散文物的调查、征集工作。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反映大汶口文化的文物捐赠给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或者出借人的意愿,对受赠、承借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