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五十四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被选举单位罢免的,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即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大会闭会期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4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