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黄河工程设施的义务,对破坏黄河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