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归侨、侨眷在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引进和商品出口、劳务输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