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并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