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研究科创平台相关重要事项。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职责范围负责科创平台建设发展工作。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