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科创平台集聚区域或者产业孵化园设立科技支行等特色机构;优化科技金融产品,推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融资业务。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科创平台或者科技企业开展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科创平台或者科技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以及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险。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