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规定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是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