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教育第二十七条有效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校学习。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接收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