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等,将涉及知识产权的传统技艺、生产工具、艺术表现方法等申请商标注册、专利和著作权登记。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