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专家库。

处理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时,可以邀请或者选聘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咨询、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技术调查官对执行技术调查任务过程中获取的案件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技术调查官确定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技术调查官回避。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