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就近便利,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