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第四章 村民住宅建设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学习住宅建设技术与质量安全知识,帮助村民做好住宅建设的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