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第二章 村镇建设的一般规定第十七条已修改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镇改造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的原则,集中进行建设。鼓励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集中建设符合国家规定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村民住宅小区,严格控制单家独户建房。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