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