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股东按照协议,各自以货币、实物、技术等作为股份投入,兼有合作制与股份制特点、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