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确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地位,保障企业、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