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质量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