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应当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指挥一体、条块协同、资源下沉、数字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优化县(区)治理结构,规范街道(乡镇)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畅通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指挥系统。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