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立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和系统,整合应急管理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