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以及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效能。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