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项目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成本管控,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招标投标、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

对项目单位进行财务或者人事管理的上一级单位应当对项目单位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