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三十条有效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付。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