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城镇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城镇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排水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