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有效
本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第八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