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放相关场所,为邻近居住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