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二章 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