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蔬菜生产经营者应当增加对菜田的投入,改良土壤,选育良种,应用新技术,增施有机肥料,使用无公害农药,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