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第十四条有效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