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条有效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